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知识提炼)

(1) 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
 商朝的政治制度:约公元前1600年,商汤建立商朝。王位有时父子相传,有时兄终弟及。商朝已初步建立起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中央设有相、卿士等,地方封侯和伯。
 西周建立始终: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灭商,建立周朝,史称西周;公元前771年,西北少数民族来犯,周幽王被杀,西周灭亡。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史称东周。
 宗法制:宗法制是用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其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
 分封制:分封对象是王族(主要对象)、功臣、古代帝王的后代。诸侯的权力: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依此类推,卿大夫到士)。诸侯的义务: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朝觐述职的义务。
 提示:宗法制下的大宗和小宗是相对而言的,某级别对上级而言是小宗,在自己的领地内是大宗。只有周王是确定的天下的大宗,也是政治上的最高领袖。
 总结:王位世袭制、等级森严的分封制以及血缘关系所维系的宗法制,构成我国古代早期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特征。

(2) 秦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秦朝统一:秦国经过商鞅变法,政治、经济、军事实力日益强大,先后灭掉韩、赵、魏、楚、燕、齐六国。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秦朝,定都咸阳。
 皇帝制度:秦王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开始使用皇帝称号。自此,此号为历代王朝最高统治者沿用。皇帝制度的特点:皇帝独尊、皇位世袭、皇权至上。
 秦朝三公:秦在中央设置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三个最高官职。丞相为百官之首,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是副丞相,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负责监察百官;太尉负责管理全国军务。
 提示: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已设有郡县,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是在秦统一之后。郡县制的全国推行表明秦之前的贵族政治逐渐被官僚政治所代替。
 郡县制:秦朝实行郡县两级制,郡守和县令、县长都由皇帝直接任命。秦朝通过郡县制,实现了对地方政权直接有效的控制。
 秦制影响:秦朝形成的中央集权制度,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加强与完善。
 知识拓展:结合上述内容,理解李贽始皇帝,自是千古一帝也一语。

(3) 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提示:秦朝设置郡县制以后,历代王朝并没有完全废除分封制,典型之一就是汉初实行郡县、封国并行制度,直到汉武帝颁布推恩令,中央集权才得到加强。
 汉至唐选官制度:汉朝,实行察举制,选拔依据是孝、廉,并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魏晋南北朝,实行九品中正制,选拔依据是门第出身;隋朝之后,实行科举制,选拔依据是考试成绩。自此以后,特权垄断被打破,寒门子弟亦有机会晋升仕途。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表明,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地方集中到中央,从世家大族集中到中央政府。
 唐朝三省六部制:唐朝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掌决策,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掌审议,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负责执行政令。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三省长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提示:三省六部制中三省之间,美国三权分立中三权之间,这两类关系是形似神不是。明初朱元璋裁撤中书省和丞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到此三省六部制中的三省彻底被废止。
 元朝行省制度:元朝设中书省,替代前代的三省,河北、山西、山东等地由其直接管理。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其长官由朝廷任命。行省拥有经济、军事大权,但行使权力时受到中央的节制。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总结:分封制、郡县制、行省制属于中国古代三大地方行政制度,是考试的重点,考生要学会进行比较。

(4) 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
 宰相制度和内阁制度:宰相制度开始于秦朝,结束于明初朱元璋时期。明朝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只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阁臣升降、职权大小由皇帝决定;内阁拥有票拟权,皇帝拥有决策的批红权。
 提示:注意比较明清时期的内阁与近代西方的内阁,可从社会背景、权力归属、政治导向等入手。
 清朝军机处:早先为办理西北军务而设置,后转变为皇帝私人的顾问机构,跪受笔录、上传下达。军机处的设立使我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

(5) 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中央集权制度是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最突出特色。其演变的趋势是,中央集权制度建立于秦朝,从汉至元得到不断发展,到明清时期发展到顶峰。具体表现为,在中央政权中,相权不断削弱,君权不断加强;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中央严格控制地方政权,地方完全服从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