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知识提炼)

(1)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光荣革命:1688年,英国议会邀请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和她的丈夫荷兰执政威廉承袭英国王位,共同统治英国。因为这是一次不流血的政变,故历史上称之为光荣革命
 权利法案:1689年颁布该法案,以明确的法律条文,限制国王的权力,保证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等权力。自此以后,议会的权力日益超过国王的权力,国王开始逐渐处于统而不治的地位,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确立起来。
 责任内阁制:一个政党成为多数党时就获得执政地位,党的领袖就会被国王任命为首相。首相有权提名内阁成员即各部大臣,决定国家的重要政策,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又能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所以首相实际上掌握了国家大权。内阁名义上对国王负责,其实是对议会负责。
 1832年议会改革:工业革命以后,工业资产阶级兴起,要求获得更多的政治权利。1832年议会进行了选举改革,工业资产阶级获得了更多的议席,为工业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

(2) 美国的联邦制及共和政体的确立
 独立初年的背景:独立之初的美国是一个松散联盟,即所谓的邦联。美国资产阶级领导人深受启蒙思想影响,希望建立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共和制国家。
 1787年宪法:该宪法体现了三大原则,联邦制原则、三权分立原则、民主原则。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分别由国会、总统和最高法院掌管。该宪法是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知识点拨:1787年宪法体现的分权与制衡原则,不但表现在中央权力分配方面,而且还体现在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方面。宪法规定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各州可以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法律,有一定的自治权。

(3) 德国的统一与德意志帝国的政治体制
 德国的统一:19世纪六七十年代,在俾斯麦的领导下,普鲁士通过三次王朝战争完成德国的统一大业。1871年初,德意志帝国建立。
 德意志帝国宪法:确立德国为君主立宪政体。皇帝掌握国家大权,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统帅。宰相主持内阁工作,由皇帝任命,只对皇帝负责。议会是立法机构,通过的法案必须得到皇帝的批准才能生效。

(4) 法国共和制的确定
 法国大革命:18世纪法国处于封建君主专制统治下,1789年资产阶级革命爆发。随后,七十多年间,政权在共和制和君主制之间反复易手。1870年法国在普法战争中失败,第二帝国垮台,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建立。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从法律形式上正式确立了共和政体。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议会;总统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行政大权由总统掌握。